医务科
应知应会学习、督导计划
学习时间安排
学习内容
参加人员
科主任督导时间安排
医务科督导时间安排
7.01-7.07
第一节医疗法律法规
医疗、医技
7.01-7.05每天晨会
7.08-7.1抽查
7.08-7.21
第二节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医疗、医技
7.08-7.12每天晨会
7.15-7.19每天晨会
7.22-7.27抽查
7.22-7.28
第三节医疗安全
医疗、医技
7.22-7.28每天晨会
7.29-7.1抽查
第二部分医疗
第一节医疗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何时通过与施行?
答: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年5月1日起施行。
二、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如何处理?
答: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场。
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输血适应症是什么?
答: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内科血红蛋白<60g/L或血细胞比容<0.2时可考虑输注,ICU病人Hb<90~g/L,Hct<27%~0%可输注。对严重冠心病和肺疾患患者如出现供氧不足的情况Hct可突破0%。
外科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注血红蛋白在7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四、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多少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答: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毫升(4袋血)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那些情形的医疗技术禁止应用与临床?
答:1、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2、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
4、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禁止类技术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或者委托专业组织制定发布,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那些情形属于省级以上卫生行*部门严格管理的限制类技术?
答: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
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
、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
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限制类技术实施什么管理?
答: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部门备案。
八、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目录(版)包括哪些技术?
答、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2、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
4、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
5、人工髋关节置换诊疗技术
6、人工膝关节置换诊疗技术
7、种植诊疗技术
8、血液净化技术(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9、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10、准分子激光角膜磨镶术
11、内镜诊疗技术(妇科、呼吸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骨科、消化内科、小儿外科、儿科和耳鼻喉科等10个专业1个内镜诊疗三、四级手术)
12、国家明确要求备案管理的相关技术。
九、河南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版)有哪些?
答、一、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如:造血干细胞(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质子、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包括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心室辅助装置应用应用技术,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术,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治疗技术等。
二、存在重大伦理风险或使用稀缺资源,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如:同种胰岛移植治疗糖尿病技术,同种异体组织移植治疗技术(仅限于角膜、骨、软骨、皮肤移植治疗技术),性别重置技术等。未在上述名单内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其他在列技术,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艾滋病防治条例》何时通过施行?
答:经年1月18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年月1日起施行。
十一、、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有何告知义务?
答: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第二节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一、我院制定的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有哪十八项?
答: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管理制度、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首诊负责制的核心含义是什么?
答: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全面负责,不仅指病人病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还包括处理会诊、转诊、转科和住院等一系列相关事宜。我院要求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未明确诊断的,要负责请相关科室专家会诊;诊断明确需要住院治疗或转科(或转院)的,要负责安排病人住院或转至指定地点接受治疗。
三、我院坚持哪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答:我院坚持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责任查房制。
四、三级医师查房次数如何规定?
答:一级医师(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一次;
二级医师(主治医师):一般患者每周查房次,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
三级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五、三级医师查房中主治医师查房内容是什么?
答:1.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2.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4.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5.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6.负责修改和指导一级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以提高书写水平。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7.检查指导住院医师工作,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8.协助科主任决定病人的入院、转科、转院问题。9.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六、三级医师查房中住院医师查房内容是什么?
答:1.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2.及时修改被带教老师指导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医疗文件等。.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4.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5.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历。
七、三级医师查房中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是什么?
答:1.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2.抽查医嘱、病历,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下级医师水平。4.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八、全院会诊被邀相关科室参加人员资格如何规定?
答:危、重症及疑难病例、特殊病例需院内大会诊的,由经治科室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负责通知专家并主持讨论,会诊前会诊医师要熟悉病情。邀请会诊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须参加会诊讨论。会诊由经治医师做好详细记录,并按照会诊意见及要求实施诊疗。
九、普通会诊时限如何要求?
答:普通科间会诊一般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医务科组织的全院会诊或多科室会诊以医务科安排的时间为准。
十、急诊会诊时限如何要求?
答:会诊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申请会诊和到达会诊科室时间均应记录到分钟。
十一、“会诊制度”中会诊要求对住院病人有何规定?
答:对住院病人入院三日内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效果差的病人应组织科内会诊;对住院病人入院日以上、5日以内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效果差的病人应组织科间会诊;对住院病人入院5日以上、7日以内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效果差的病人应组织全院会诊;对7日仍不能明确诊断或全院会诊没有解决问题的病人应要求院外会诊或转院治疗。
十二、我院远程会诊申请原则如何规定?
答: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问题时,应申请远程会诊。2.对于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差、合并并发症、有纠纷倾向、家属期望值过高等病例应申请远程会诊。.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且不能联系近亲属时,报医务科同意。4.会诊级别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可申请省级远程,医师级别仅限市级远程。
十三、哪种情况必须申请员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
答: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2.恶性肿瘤患者;.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学科会诊(超过个专业)的病例;4.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5.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6.其他需要多学科联合会诊的情形。
十四、“会诊制度和分级会诊管理规定”中会诊医师分级资格?
答:一级会诊:原则上由科主任亲自会诊,部分副高以上职称医师经认定后可参加一级会诊。
二级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和部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以上的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
三级会诊: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以上的住院医师担任。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轮转、进修、实习医师不得独自承担会诊任务。
十五、病例讨论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记录?
答:包括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讨论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简要病情、讨论目的、讨论结果,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后,分别记入病程记录和疑难危重病历讨论记录本、术前讨论记录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十六、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手术如何分级?
答: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
1.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2.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手术。
.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4.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手术。
十七、我院“术前病例讨论制度”规定哪些手术需进行术前讨论?
答:所有住院手术病例(急诊入院手术除外)均应进行术前讨论,特殊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或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
十八、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死亡病例讨论时限有何规定?
答: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如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讨论;尸检病例应待尸检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十九、死亡病例讨论程序?
答:死亡病例讨论必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全体医师和护士长参加。主管医师汇报病史,负责抢救的经治医师汇报抢救经过,陈述死因;主治医师补充诊治过程,分析死因,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副主任、主任医师重点对诊断、治疗、死因和存在的不足进行进一步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讨论情况记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二十、我院住院患者标识是什么?
答:唯一标识是住院号,使用住院号可以获得准确的患者信息。
二十一、手术安全核查由哪三方在何时进行核查?
答: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十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答: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二十三、手术安全核对如何进行?目的是什么?
答: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2.手术安全核查的目的是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发生错误,保障每一位手术患者的安全,避免因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及死亡,最终实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的目的。
二十四、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答: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況、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況、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査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5.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6.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7.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8.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9.医院医务科、护理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況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二十五、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几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要求患者入院后几小时内完成?
答:入院记录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二十六、《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几小时小时内完成?
答: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二十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日常病程记录有何规定?
答:1.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红色墨水笔审核、签名。2.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天,出院当天或出院前一天也应书写病程记录。4.日常病程应重点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确定诊断时间、诊疗依据、治疗效果、会诊意见执行情况、输血过程与反应情况、拟作检查(检验)的原因和结果分析、临床观察指标的变化、临床病情变化与处理方法等。5.告知病危当天,应记录告知时间、地点、内容、主要人员及签字情况。6.术前病程记录中,应有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记录;术后连续天病程记录中,应有一次术者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记录。7.合理用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开具与停止情况应有明确记录。8.出院前一天或当天的病程记录中,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记录。9.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日期,另起行空两格记录具体内容。记录结束的末端同一行右顶格由记录医师签名,该行剩余空隙不够(少于1/行)签名时,可另起一行右顶格签名,原则上不能空行。
二十八、《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抢救记录有何规定?
答:1.抢救记录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的记录。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家属谈话或知情告知等。死亡的患者还应记录呼吸、心跳停止时间,停止抢救时间。时间记录应具体到分钟。4.书写时要求第一行左顶格记录抢救日期和时间,居中书写“抢救记录”。另起行空两格书写具体内容。
二十九、《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手术记录有何规定?
答:1.手术记录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另页书写。2.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由手术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经手术者审阅后签名。
.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号、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4.术中输血者应记录输血种类、数量和有无输血反应等;手术切除组织时,应记录标本外观和送检情况。5.使用人体植入物或特殊物品时,应记录名称、型号、使用数量、厂家等(术后将其标示产品信息的条形码贴入手术记录中)。
三十、“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对各级医师参加手术的范围有何规定?
答: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8.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三十一、“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对手术批准权限有何规定?
答:1.常规手术:科室大主任负责审批、确定全科每例手术的手术者和助手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批准越级手术。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但必须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2.特殊手术、高度风险手术:经科内讨论,科室大主任签字同意,报主管院长审批。.急诊手术:夜间、节假日或预期手术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科手术或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报科主任审批,并由符合资质的上级医师实施手术;需紧急抢教生命的情况下,且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及时到场主持手术时,值班医师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根据情况主持合理的抢救手术,等待上级医师到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4.新技术、新项目、科研、致残手术:经科内讨论,科室大主任在(《重要手术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
三十二、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参考指标及标准有哪些?
答: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s以下;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0分钟至1小时内;一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0%,时间不超过24小时;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样本送检率≥0%;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患者微生物送检率≥5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患者微生物送检率≥80%。
三十三、“危急值”的含义?
答:“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
三十四、危重病人交接班内容?
答:危重病人的交班需在床旁交接,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记录。接班时应详细交代患者的病情变化、有无特殊情况发生、经过哪些处理、目前情况怎样、还需进一步行哪些检查处理等。
三十五、“危急值”制度中规定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几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答:6小时。
三十六、关于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质量。
(一)本科室有哪些疾病实行临床路径?
答:根据本科室情况回答。
(二)本科室有没有实行单病种质量管理?有哪些疾病实行单病种管理?
答:根据本科室情况回答。
第三节医疗安全
一、患者知情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还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家属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患者初步诊断后要向患者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如治疗方法有多种方案时,应告知各种方案的优点和缺点,由患者进行选择。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患者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做详细记录,向患者做进一步的解释,患者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拟实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患者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及家属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患者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二、医患沟通制度
1.医务人员要主动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建立医患之间良好诚实互信关系。沟通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和选择权。
2.医患沟通要及时,解释说明要耐心,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听取患者或其家属的叙述和意见建议,并向患者解释诊断治疗、检查、预后等情况,详细告知患者对本病的注意事项。医患沟通可采取谈话、电话或随访等形式进行沟通。
.医患沟通主要内容有:①信息沟通,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疾病诊治、手术方式、医药费用等信息;②意见沟通,回答患者或其家属提出的问题;③情感沟通,同情患者困难,尊重患者想法,打消患者顾虑。
4.医患沟通的方法:耐心听取或解答患者或其家属的询问及反映,全面掌握收治患者的情况,选择合乎实际的沟通方式(针对性沟通、交换对象沟通、书面沟通、协调沟通、实物对照讲解沟通等)、不同级别的医务人员与患者家属沟通。
5.医患沟通要举止礼貌文雅,尊重患者的文化和民族习惯。
6.医患沟通做到有错必究、有错必改原则,并及时向患者解释和回答一些问题。
7.住院患者医患沟通≧次(人院后、重大治疗方案的选择及特殊设备检查和贵重药物使用、术前和术后、出院前等)。
8.患者出院后,各科室要坚持随访制度,随时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愈后情况。
三、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4.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时,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四、口头医嘱制度
1.特殊紧急情况时,方可下达口头医嘱。
2.住院医师以上职务者,且该医师曾经于当班内亲自诊察过该患者方可下达口头医嘱。
.患者的主管医师,或急救现场中最资深的医师方可下达口头医嘱。
4.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5.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土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6.在执行口头医属给药时,需要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7.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8.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土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9.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子处理。
五、临床“危急值”管理
(一)常见危急值
1、检验科常见“危急值”
(1)临床实验室“危急值”
项目名称
低值
高值
备注
白细胞
2.5×/L
25×/L
血红蛋白含量(成人)
40g/L
20g/L
血红蛋白含量(新生儿)
95g/L
g/L
血小板计数
20×/L
0×/L
凝血酶原时间(PT)
20秒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抗凝治疗者)
5.0
激活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70秒
纤维蛋白原定量(FIB)
1g/L
10g/L
酸碱度(pH)
7.25
7.55
二氧化碳分压(PaCO2)
20mmHg
60mmHg
氧分压(PaO2)
40mmHg
血钾
≤.0mmol/L
≥6.0mmol/L
血钠
mmol/L
mmol/L
血氯
75mmol/L
mmol/L
血钙
1.6mmol/L
.5mmol/L
血磷
0.mmol/L
2.5mmol/L
血镁
0.5mmol/L
mmol/L
血葡萄糖(成人)
2.8mmol/L
22.2mmol/L
血葡萄糖(新生儿)
1.7mmol/L
16.6mmol/L
血尿素((BUN))
28mmol/L
血肌酐(Cr)
umol/L
血尿酸(UA)
umol/L
血淀粉酶
00U/L
尿淀粉酶
U/L
总胆红素(新生儿)
40μmol/L
乳酸脱氢酶(LDH)
0U/L
肌酸激酶(CK)
0U/L
脂肪酶
U/L
肌钙蛋白cTnI
0.5mg/L
磷酸股肌酸同工酶(CK-MB)
U/L
(2)微生物辅助检查:
无菌部位标本革兰氏染色发现病菌,无菌部位标本细菌培养细菌生长。血培养阳性、脑脊液培养阳性、大便沙门氏菌或志贺氏菌阳性、霍乱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阳性。()其它特殊情况:如HIV抗体阳性等按正常渠道上报。2.心电图“危急值”报告范围:(1)心脏停搏;(2)急性心肌缺血;()急性心肌损伤;(4)急性心肌梗死;(5)致命性心律失常:1、心室扑动、颤动;2、室性心动过速;、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4、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5、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6、心室率大于次/分的心动过速;7、二度II型及二度II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8、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9、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医学影像科“危急值”报告范围:(1)中枢神经系统:1、严重的脑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脑疝、急性脑积水;4、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5、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2)脊柱、脊髓疾病:X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锥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呼吸系统:1、气管、支气管异物;2、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肺栓塞、肺梗死(4)循环系统:1、心包填塞、纵隔摆动;2、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5)消化系统:1、食道异物;2、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急性胆道梗阻;4、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5、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6)颌面五官急症:1、眼眶内异物;2、眼眶及内容物破裂、骨折;、颌面部、颅底骨折4.B超“危急值”报告范围:(1)外伤急诊发现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或内脏血管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2)怀疑宫外孕破裂出血;()大面积心肌坏死;(4)心包填塞
(二)检查科室处理流程
当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或门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并在《检查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检验科对原标本妥善处理后冷藏保存一天以上,以便复查。
(三)临床科室对于危急值处理流程
1.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2.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一)途径: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务科和相关职能部门;
(二)上报内容:医疗、医技发生的影响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和差错事件;
(三)上报时间:当事科室发生不良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当事科室第一负责人为报告责任人;
(四)报医院分析原因,加强风险防范能力,避免事件再次发生。医院鼓励不良事件报告,主动报告减免免或减轻处理,对医疗管理有促进作用,将给予奖励。
七、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一)医务人员主动与患者及家属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二)针对患者的疾病诊疗信息,为患者(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的教育,协助患者对诊疗方案的理解和选择。
(三)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手术(或有创操作)前和药物治疗时。
(四)教育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告知其对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五)向患者或家属公开我院接待投诉的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八、输血管理制度
(一)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实施输血管理。
(二)医院输血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输血管理工作。
(三)掌握严格输血指征:根据患者检查结果和临床症状决定是否输血,严格控制不必要、不合理临床用血,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四)完成输血前检查:输血前要对患者进行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传染病筛查的相关检查。
(五)完成输血同意书签字: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委托人、监护人签字。
(六)输血过程要严格遵守输血原则,输血过程必须严密观察。
(七)特定情况输血:输血应履行审签手续,按照《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规定申请。特定情况按照具体规定执行。
(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采集血标本、取血及输血前应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避免出现差错。
(九)坚持输血不良事件登记、报告、讨论、处理制度。
九、转科制度
(一)经被邀请科室会诊,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科室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二)转出科室主管医师明确告知患者转科的原因、目的及转科存在的风险。
(三)转出科室主管医师书写“转科记录”,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
(四)转人科室主管医师应及时书写“转入记录”。
(五)如转科患者患有2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治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代清楚,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六)感染性疾病科患者需转他科时,应在患者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患者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感染性疾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感染性疾病科。
十、危重病人转运制度
(一)转运前医师向家属交代病情及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征得患者的理解和同意。
(二)医护人员提前通知接收部门准备各种抢救仪器和药物。
(三)转运前护士应协同医生稳定病人病情,确保病人各项指征能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平稳方可转运。
(四)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并携带监护仪、简易呼吸器、微量泵等急救器械、药品和物品。
(五)转运途中至少需要2名医护人员陪同,要求主管医生同往。负责转运的医护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并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十一、出院病人随访制度
(一)随访范围: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
(二)责任人与职责:管床医生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随访工作。科主任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患者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三)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