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学会年会”拟于年9月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现将本届年会分会场申办事项说明如下:
01|分会场设置情况
本届年会拟设置专题分会场20-30个,涉及领域:
石油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催化、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化工安全、化工生态环保、储能工程、离子液体、化工新材料、橡胶橡塑、农用化学品(农药、化肥)、工业化学品(染料、涂装)、化工智能与制造、化工机械设备应用、化工过程强化、超临界流体、微波能化工、工程热化学、日用化学品、无机化工(酸碱盐、硫磷钛)等等。
此外,欢迎申报承办具有“双边”或“多边”国际性的化工科技及产业论坛。
02|申报承办事项
1.申报单位范围
申请承办年会分会场以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主,同时接受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地方化学化工学会申办。鼓励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将本领域的专业年会纳入学会年会,鼓励往届分会场承办单位连续申办,鼓励地方化学化工学会与我会专业委员会联合申办。
2.分会场选题
分会场选题应突出学术性、学科交叉性和应用性,重点围绕化学工程基础学科、化工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化学工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等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以及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其他重大化工科技问题。
3.分会场名称
为便于分会场的组织工作,每个分会场赋予一个独立、完整的学术会议名称。分会场的会议名称由“中国化工学会年会第XX(数字)分会场:XXXX(分会场学术选题)论坛”组成。例如:“中国化工学会年会第1分会场:石油化工论坛”。
4.活动安排
各分会场活动时间、地点应服从大会统一安排,除组织本分会场参会人员参加年会开幕式暨大会特邀报告会外,各分会场可组织不超过3个单元(半天为1个单元)的学术交流活动。各分会场要提前预报会议规模(人数),以便会场统筹安排。
5.经费补助
中国化工学会将以分会场注册费实际收取总额,按规定比例反馈相应的分会场承办方作为工作经费补助。
03|分会场申报及审批
请各申报单位结合本专业、本学科实际,提出分会场选题,认真填写《中国化工学会年会分会场申请表》(附件2),于年1月31日之前报送我会。最终本届年会分会场设立方案由我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协调后加以确定并公布。
分会场确定后,我会将召开分会场筹备工作会议(另行通知),部署分会场筹备事项,务请各各分会场主席和秘书长到会。
04|申报要求
1.发挥专家的主导作用。每个分会场设主席1人,秘书长1人,并成立学术委员会。分会场主席应由本领域有影响力的院士专家担任,并全过程参与指导本分会场学术交流组织工作。学术委员会由本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负责本分会场的学术把关工作。
2.保证学术交流质量与效果,重视学术交流成果的总结和整理,会后各承办单位须向组委会提交会议纪要。
3.各分会场要预报会议规模(人数),以便会场统筹安排。
联系人:张瑜
电子邮箱:zhangyu
ciesc.cn原标题:《中国化工学会年会分会场申办通知》